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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海市2011年财政补贴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实施方案的通知

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海市2011年财政补贴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实施方案的通知
(北政办〔2011〕26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

  《北海市2011年财政补贴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北海市2011年财政补贴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实施方案

  按照《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高效照明产品推广财政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07〕1027号)和《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厅关于下达2011年度财政补贴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发改环资 [2011] 1223 号)要求,为组织开展好我市2011年财政补贴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实施
  (一)组织单位及分工。
  北海市2011年财政补贴高效照明产品推广由市发改委、财政局统一组织实施。市发改委会同财政局统筹安排全市推广计划,统计和核查推广产品数量。市发改委具体负责组织协调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工作实施,督导考核推广完成情况,确保推广工作规范有序开展等;市财政局具体负责核算和上报财政补贴,安排并监督使用推广工作经费。
  (二)承担单位及职责。
  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工作由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和中标企业共同承担。
  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具体负责全面组织推广宣传、数量统计、补贴上报等各项工作。
  海德信(漳州)电光源有限公司、惠州TCL照明电器有限公司、欧司朗(中国)照明有限公司、松下电工(中国)有限公司等4家推广企业要积极做好高效照明产品的市场宣传、货源组织销售、配送安装、替换光源回收处理、售后服务和销售统计等方面的推广工作。
  (三)协助单位主要工作。
  各有关单位要密切配合,加强产品质量跟踪监管,配合做好验收工作。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要协调教育、工业、商业、卫生、市政、团委、妇联等部门,发挥他们的作用,与中标企业一起,确保完成我市推广任务。
  二、推广任务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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