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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2011年国家基本药物所需中药原料资源调查和监测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2011年国家基本药物所需中药原料资源调查和监测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皖政办秘〔2011〕191号)


有关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安徽省2011年国家基本药物所需中药原料资源调查和监测项目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安徽省2011年国家基本药物所需
中药原料资源调查和监测项目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中医药部门公共卫生专项资金项目工作任务方案的通知》(国中医药办规财发﹝2011﹞43号)精神,加快推进我省中药原料资源调查和监测项目建设,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中医药服务的需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项目目标

  通过调查,掌握重要中药材资源的生产及供需现状,建立中药材资源数据库、动态监测网络和预警体系,有效保障基本药物目录中的中药饮片和中成药原药材供应。

  二、实施范围及内容

  (一)项目实施范围。

  综合考虑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区域特色、中药材资源的类型和分布,选择歙县、黄山区、青阳县、宁国市、舒城县、潜山县、金寨县、霍山县、和县、含山县、铜陵县、南陵县、凤阳县、全椒县、南谯区、明光市、天长市、谯城区、太和县、萧县等20个试点县(市、区),开展国家基本药物所需中药原料的资源调查和监测。

  (二)项目主要内容。

  1.开展20个试点县(市、区)重要中药材资源、生产、供应现状调查。获取中药材资源、生产和供应的现状数据;建立不同类型野生和人工种(养)植(殖)中药材资源的调查方法和标准;对参加工作人员开展软硬件使用、野外调查方法、标本采集、数据采集、数据整理等培训;开展野外调查并收集、保存数据和标本;在全面掌握中药资源供需情况及储量的基础上,组织专家完成国家基本药物所需重要中药材资源保护和利用发展规划建议。

  2.建立安徽省常用、大宗和珍稀中药材动态监测与预警系统。根据全省中药资源分布特点,在亳州市、滁州市、六安市、宣城市、铜陵市、黄山市等常用、大宗药材的道地产区和珍稀药材产区建立常用、大宗和珍稀中药材动态监测与预警系统,组建相关数据库及网络化共享平台。总监测站设在安徽中医学院,6个监测站分别设在各有关市的食品药品检验所,实时掌握重点中药材资源的变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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