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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委员会关于印发《政协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第九届委员会换届工作方案》的通知

中共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委员会关于印发《政协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第九届委员会换届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新市农场党委,县委各部门,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县属企事业各单位、省驻琼中各单位党组(党委):
  现将《政协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第九届委员会换届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政协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第九届委员会
换届工作方案

  根据《中共海南省委关于做好2012年市、县(市)换届工作的意见》(琼发〔2011〕11号)和《中共海南省委组织部、中共海南省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关于2012年市、县(市)政协换届有关问题的意见》(琼统字〔2011〕8号)文件精神,依据政协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巩固和壮大爱国统一战线,把握大团结大联合主题,加强沟通协商,切实发扬民主,严格工作程序,力求选准、选好委员,做到委员人选的先进性和代表性的统一,以调动各个方面的积极因素,为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事业持续发展,推进我县民主和法制建设,发挥政协整体功能作用提供人才支持和组织保障。
  二、界别设置和委员结构
  (一)界别设置。第九届县政协设置14个界别,即中国共产党、农工民主党、无党派人士、青工妇界、工商联界、科协界、台联侨联界、经济贸易界、农业界、教育界、医药卫生界、少数民族界、宗教界、特别邀请人士。
  (二)政协委员结构。在政协委员中,非中共党员委员不少于60%,中共党员委员不超过40%;常委会组成人员中,非中共党员常委不少于65%,中共党员常委不超过35%;妇女委员、少数民族委员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上届。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等其他社会阶层代表人士比例要适当。县政协要有1名无党派人士担任办公室副主任。
  (三)委员、常委。县政协第九届委员会设委员132名,常委23名。参照以往做法,为给今后政协全会增补委员、常委留有余地,换届时委员、常委将预留适当的名额。本次换届拟安排委员128名,常委21名。其中,非中共政协委员79名,占61.8%;中共政协委员49名,占38.2%;各民主党派6名,占4.7%;无党派73名,占57%;妇女委员42名,占32.8%,少数民族51名,占39.8%(其中黎族42名,占32.8%;苗族8名,占6.2%;其他少数民族1名,占0.8%)。拟安排常委21名,其中非中共政协常委14名,占66.7%,中共政协常委7名,占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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