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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2中国酒城·泸州迎春购物月暨第三届农商对接进万村”活动方案的通知


  市商务局:负责邀请川滇黔渝结合部城市名优特新商品厂家参展。

  市商务局、市委农工办、市农业局、市供销社:负责牵头做好农商对接活动。

  市财政局:要对“购物月”专项活动经费给予支持。

  市公安局:负责做好展销市场消防安全、治安管理和交通管制等方面的工作;负责做好整个购物月期间的治安维护和管理工作。

  泸州工商局、市卫生局、泸州质监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共同加强对流通和生产环节的监督管理,确保产品(商品)的质量和价格稳定。

  市城管局:做好展销市场的城市卫生管理工作。

  市商务局、市食药监局:共同做好餐饮企业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市商务局、市公安局、泸州工商局:共同做好汽车销售市场、品牌汽车销售公司、二手车交易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

  市商务局会同市公安局、泸州工商局、市畜牧局:抓好猪肉质量专项检查工作。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做好返乡农民工就业促进活动。

  市住建局:做好购物月期间的房地产交易促进与管理工作。

  市交通运输局:协调公交公司在12月30日至2012年1月2日期间每天增加开往西南商贸城的车次。

  市外事侨务旅游局:负责做好旅游景区的氛围营造活动。

  2. 对区县政府的工作要求

  龙马潭区人民政府要负责协调提供展会办理地点,西南商贸城负责做好现场水、电供应,卫生保洁、安保服务、餐饮服务、安全监管等协调服务工作。

  各区县人民政府要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组织好辖区内“2012年中国酒城·泸州迎春购物月”的各项活动。每个区县推荐参加“川滇黔渝结合部名优特新商品展销会”商家不少于15户;组织参加农商对接活动的农业专业合作社供应商不少于5户,采购商不少于2户,其中江阳区、龙马潭区不少于4户。农商对接活动现场每个区县至少促成有两个单位与市外商家签订产销协议。各区县应在政策、经费、服务上给予企业大力支持。

  (三)专人负责,及时反馈

  各区县应确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于2011年12月10日前将“中国酒城·泸州迎春购物月暨第三届农商对接进万村活动”实施方案和商品展销会参展商家名单,农商对接活动供应商、采购商名单及相关信息,酒城群众喜爱的“十佳”名优特新商品(服务企业)推荐表册,联系人员名单报组委会办公室。市级有关部门也应确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于12月10日前将参会参展企业落实情况及工作方案、联系人员名单报组委会办公室。各区县、市级部门的工作总结于2012年2月20日前报组委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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