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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2中国酒城·泸州迎春购物月暨第三届农商对接进万村”活动方案的通知


  (七)体验都市魅力,感受购物快乐

  在白塔商圈举办“百货超市主题周”、“家电主题周”、“手机通讯主题周”;在西南商贸城、凤凰家具城进行“家居建材主题周”等多种专项主题促销活动,为消费者提供多元的消费选择和购物体验,进一步激活热点商品消费,提升中心商圈、市场形象,增强凝聚力。组织社区商业示范企业以“便利消费进社区,便民服务进家庭”为主题,开展便民利民活动。

  (八)畅享服务,便利生活

  组织餐饮企业,根据节日期间特点,推出高、中、低档适合不同口味的家庭聚会套餐和具有春节特色的团圆餐宴,体现出亲情、温馨、和谐的饮食文化,突出品牌与特色,满足广大消费者团年、聚会的饮食需求,开拓我市餐饮市场。引导美容美发、洗染、家政、足浴保健等居民服务业,根据行业特点,开展营销活动,满足城乡居民不断增长的服务消费需求。

  (九)放心过节,安全消费

  商务部门会同有关职能部门,依法加大对肉类、酒类等关系民生的重点商品的安全管理检查力度。推动放心肉服务体系建设,加强猪肉的质量监管。加强对餐饮、洗染、美容美发等服务行业的引导和管理,规范企业经营行为。组织商贸流通企业开展服务承诺、放心消费等活动,构建和谐消费环境。

  八、工作要求

  (一)强化宣传,扩大影响

  加强领导、强化宣传。宣传工作由市政府新闻办、组委会办公室牵头,做好新闻发布、购物月活动、农商对接等方面的宣传报道工作。充分利用泸州市电视、广播、报刊、网站等新闻媒体,对“购物月”活动进行全方位、多层次、动态性的跟踪宣传报道,形成声势。通过多种形式,为广大消费者营造一个热烈、喜庆、祥和、欢乐的节日消费氛围。

  统一标识,协同行动。在举办启动仪式、展销会、参加活动的企业等场所,按照首届购物月全省统一设计的购物月标识、宣传图案进行宣传,统一悬挂“2012中国酒城·泸州迎春购物月暨第三届农商对接进万村”(红底白字)等宣传横幅。

  市区联动,扩大影响。各区县在泸州日报或泸州晚报、泸州电视台等市级主流媒体刊登或播放2篇以上(文字和图片)反映促销情况,在市政府公众信息网站上刊登5篇以上(文字和图片)报道相关情况。

  (二)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1. 对市级有关部门的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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