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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委办公室、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海南省东西南北中广场文艺会演(中部地区演出)活动总体方案》的通知

中共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委办公室、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海南省东西南北中广场文艺会演(中部地区演出)活动总体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新市农场、县委各部门、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县属企事业各单位、省驻琼中各单位:
  《2011年海南省东西南北中广场文艺会演(中部地区演出)活动方案》已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2011年海南省东西南北中广场文艺会演
(中部地区演出)活动总体方案

  根据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关于举办第十一届东西南北中广场文艺会演的通知》(琼文化〔2011〕96号)精神,为承办好海南省第十一届中部地区广场文艺会演活动,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宗旨
  通过组织承办海南省第十一届中部地区广场文艺会演活动,增进琼中与兄弟市县的文化交流,带动群众性文化活动的开展,提高万宁市、东方市、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文艺创作水平。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海南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
  承办单位: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万宁市人民政府
  东方市人民政府
  三、领导机构
  为有效组织和承办好中部地区广场文艺会演活动,协调好参演市的有关联系工作,县委、县政府决定成立广场文艺汇演活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王琼龙(琼中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
  副组长:韦求香(琼中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赵 微(万宁市政府副市长)
  纪一豪(东方市政府副市长)
  成  员:吴钟良(琼中县委办主任)
  彭朱强(琼中县政府办主任)
  尹 兴(琼中县公安局局长)
  叶兆承(琼中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游宪忠(万宁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郭国雄(东方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龙朝雄(琼中县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局局长)
  肖传能(万宁市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局局长)
  卢妙娟(万宁市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局副局长)
  文海平(东方市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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