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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生猪生产平稳健康发展切实做好市场供应工作的意见

  (一)加强统计监测预警工作。各级统计、物价、商务、畜牧兽医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和分工,加强生猪及猪肉生产、需求和价格监测,客观分析价格变动的原因和影响,进一步加强生猪市场调控平台信息发布工作,及时发布生猪价格、玉米价格、生猪存栏量和疫情等情况,提高数据的及时性、准确性。
  (二)建立信息沟通会商机制。物价、商务、统计、畜牧兽医等部门要加强生猪产销信息研判和预警工作,不断完善信息沟通会商机制,实现信息互通共享。依托政府信息网,建立统一的生猪生产、市场、价格和疫情等信息发布平台,及时准确发布生猪等“菜篮子”商品相关信息,引导农民按市场需求组织生产、调整规模、优化结构、平衡供求,有效应对养猪业市场风险,避免生产大起大落。
  六、全面落实监管责任
  (一)强化部门责任。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生猪生产,贯彻落实国家出台的一系列扶持生猪生产的政策措施,确保市场有效供应。各级工商、商务、质监等部门要加强对猪肉屠宰加工和副食品市场的监管,严查注水肉等不法行为,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畜牧兽医部门要加强产地检疫、屠宰检疫,严防病死猪流入市场;加大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和生猪疫情监测、流行病学调查力度,做好预警预报工作。环保部门要在做好环境保护的同时,加大对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的支持力度。新闻部门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全面准确报道猪肉等副食品市场供应和价格变化情况,为猪肉等副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创造良好环境。
  (二)建立严格问责制。监察部门要加强对各级政府落实中央和省市各项扶持生猪生产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和完善各项任务目标考核制度,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不落实、不执行国家和省政府出台政策措施及相关工作要求的,或组织不力、政策落实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地方政府或部门负责人的领导责任。对抓落实工作完成好的地方,给予通报表扬。
  (三)加强财政资金监管。审计部门要积极跟进,安排专门力量,加大对各项政策资金审计力度,保证财政资金使用效果。
  各县(市)、区政府要进一步增强做好促进生猪生产平稳健康持续发展工作的责任感,全面落实“菜篮子”区县长负责制,结合本地实际,尽快制定促进生猪生产稳定市场物价的具体工作方案。同时,还要抓好禽蛋奶、牛羊肉和水产品、蔬菜等其他“菜篮子”产品生产和市场供应工作,确保我市“菜篮子”产品的有效供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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