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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学习宣传贯彻各项教育发展规划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学习宣传贯彻各项教育发展规划的通知
(浙教法〔2011〕160号)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各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去年以来,我省先后制定颁布了《浙江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浙江省教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浙江省高等教育“十二五”发展规划(2011-2015年)》、《浙江省高等教育国际化发展规划(2010-2020年)》、《浙江省教育信息化“十二五”发展规划》、《浙江省中等职业教育“十二五”发展规划》、《浙江省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十二五”规划》、《浙江省高校海洋学科专业建设与发展规划(2011-2015年)》等8项规划。这些规划是对我省加快建设教育现代化的整体谋划和部署,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做好全省教育工作的行动纲领。全省教育系统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各项教育规划精神,切实落实各项规划要求。
  一、深入学习宣传各项教育规划。《浙江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描绘了我省加快教育现代化建设的宏伟蓝图,体现了省委、省政府优化发展教育事业的战略思考。高等教育、职业教育、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教育信息化、高等教育国际化、高校海洋学科专业建设等规划是对规划纲要的具体化,由此形成了全省比较完整的教育规划体系。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从办学类别出发,认真组织学习各项教育发展规划,把广大师生员工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省教育工作的总体部署上来,把力量凝聚到深化教育改革、加快建设教育现代化的目标任务上来,振奋精神、鼓足干劲、转变理念,不断开创教育工作的新局面。要多形式开展学习宣传和培训活动,充分利用网站、报纸、广播、讲座、论坛等载体,使师生员工全面、深入理解各项教育发展规划,自觉以教育规划精神指导教育教学实践。全省教育系统各级领导干部尤其要学深学透规划文件,自觉在宏观战略思考和日常工作安排中实践教育规划的各项部署和要求。
  二、科学编制本地本校“十二五”工作思路。各地各学校研究工作思路和发展规划时,要加强与省级各项教育规划的衔接和协调,确保省委、省政府的各项部署落实到基层、落实到行动。要逐一对照省各项教育规划确定的重大项目和任务,结合实际、因地制宜,研究和设计相应的对策和举措,把规划细化为具体的、可操作的项目,细化为年度工作部署和有关行动计划,努力让规划落地、落实。要深入贯彻“促进公平、提高质量、实现协调、增强活力、强化服务”的总体要求,把按教育教学规律办学、按人才培养规律育人的理念融入各地各校的规划编制过程。
  三、不断深化和推进教育体制改革。改革是贯穿省级各项规划的重点任务。各地学习宣传贯彻各项规划,一定要下大力气强化改革意识,增强改革勇气,振奋改革精神,积极动员和组织全体教育工作者积极投身改革。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启动实施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11〕54号)要求,扎实做好13项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和31项省级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充分发挥基层的积极性和首创精神,努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突出改革的重点,着力在人才培养模式、教育管理体制、评价制度等体制机制方面取得突破。要加强对改革的风险控制和宏观指导,确保教育改革的正确方向。重大改革政策和措施要按要求报省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备案或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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