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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粤府办〔2011〕77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发展改革委反映。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
“十二五”规划

  目录

  一、发展基础和面临的形势

  (一)发展基础

  (二)面临的形势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二)基本原则

  (三)发展目标

  三、主要任务

  (一)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努力实现充分就业

  (二)加快推进社会保障城乡一体化,实现全民享有社会保障

  (三)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大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四)深化分配制度改革,构建合理有序的工资收入分配新格局

  (五)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推进人事管理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建设

  (六)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七)提高农民工综合管理服务水平,促进农民工融入城镇

  (八)加快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全面提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水平

  四、重大工程项目

  (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工程

  (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工程

  (三)公共就业培训基地建设工程

  (四)人力资源开发基地建设工程

  (五)职业能力开发评价建设工程

  (六)工伤康复基地建设工程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规划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加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制体系建设

  (三)加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宣传力度

  (四)加大财政投入力度

  (五)切实加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员队伍建设

  附件:1.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二五”主要指标

  2.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重点项目表

  “十二五”时期是我省全面建设更高水平小康社会,向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目标迈进的关键时期,是深入实施《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为加快推进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跨越式发展,根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和《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基础和面临的形势

  (一)发展基础。

  “十一五”时期是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极不平凡的五年,也是发展速度更快、取得成绩更大和发挥作用更突出,人民群众得到更多实惠的五年。面对复杂形势特别是国际金融危机的严重冲击和超强台风、特大暴雨洪涝、低温雨雪冰冻等自然灾害的严峻考验,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克服重重困难,圆满完成“十一五”规划的各项目标任务,为全省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1.稳定和扩大就业成效显著。以《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办法》为核心,具有广东特色的积极就业政策体系更加完善,公共就业服务和就业援助能力明显增强,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机制初步建立,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基本形成,就业规模不断扩大,就业结构进一步优化。五年累计实现城镇新增就业985.9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以内,累计转移农村劳动力558万人,城乡就业人数达到5800万人,三次产业就业结构为28∶39∶33.

  2.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取得重大突破。社会保障制度覆盖范围由城镇从业人员向城乡居民扩展,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和保险关系顺畅转移基本实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新农保)试点工作迅速铺开,医疗保险城乡统筹、市级统筹、门诊统筹稳步推进,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进一步扩大,工伤预防、补偿、康复相结合的制度体系初步建立,生育保险与医疗保险协同推进。全省城镇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大险种参保人数分别达到3215万人、5043万人、1650万人、2656万人和2038万人,五项社会保险基金累计结余达3556亿元,参保总人数和基金结余总量分别比“十五”期末增长136%和212%.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达到970万人。全省企业退休人员人均养老金达1577元,比“十五”期末增长86.2%,退休人员社区管理率达70.1%,比“十五”期末增长25.6个百分点。

  3.人才队伍建设成就突出。人才规模迅速扩大,人才结构进一步优化,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培养引进成效显著。全省人才资源总量达到1630万人,其中专业技术人才420万人,高技能人才220万人。全省院士总数达到86名(含双聘院士46名),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5048人,“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82人,博士后4300余人。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取得高、中、初级合格证书人数累计达46万人,参加职业技能鉴定获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人数累计达1017.3万人。创新人才队伍建设实现历史性跨越,创新经济绩效和企业创新能力进一步增强,发明专利申请量、授权量均居全国首位。

  4.技工教育跨越式发展。以高级技校、技师学院为龙头,重点技校为骨干,带动各类技校共同发展的办学格局初步形成,全省共有技工院校245所,其中国家级重点技校50所,高级技工学校40所,技师学院22所,民办技校77所,在校生总数、年招生数、校均规模、就业率、技能鉴定人数、教学科研成果、全国性技能竞赛获奖名次和奖牌数目、高技能人才培养量等八项综合指标均居全国首位。成功搭建“百校千企”合作平台,校企合作不断深化。

  5.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稳步推进。职务与级别相结合的公务员工资制度全面实行,全省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工作基本完成。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配改革平稳推进,全省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基本兑现。“企业工资集体协商三年行动计划”全面实施,全省已组建工会的大中型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建制率达到70.5%.工资指导线年度发布制度化,企业职工工资不断提高,全省平均最低工资水平五年累计提高73.3%,年均增长11.6%。

  6.劳动关系协调维权维稳机制更加完善。省、市、县三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全面建立,全国首个省级行业劳动关系协调三方机制初步建立,街道(乡镇)、社区基层劳动关系协调组织逐步健全。省、市、县(市、区)、街道(乡镇)四级劳动争议预防调解网络和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网络基本形成,劳动人事争议和劳动保障违法案件得到及时处理,信访问题得以及时解决,有效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全省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84%,集体合同覆盖职工人数达968.4万人,共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116.4万宗,追回拖欠工资68亿元。

  7.人事制度改革取得新进展。以公务员法为核心的公务员管理法规体系逐步健全,公务员选拔任用、考核评价、激励约束和退出保障等管理机制不断完善。公务员考录制度改革取得重大突破,全省共有80万人次报名参加公务员录用考试,录用公务员50303名。公务员培训成效显著,全省共培训各类公务员300多万人次。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工作全面铺开,公开招聘工作稳步推进。人才评价服务领域不断拓宽,全省累计有22万多人经评审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军转干部安置工作进一步加强,专项培训工作步入正轨,自主择业管理服务工作更加完善。

  8.公共服务能力明显增强。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快速推进,人力资源市场、技工学校、社保经办服务机构、基层就业服务平台等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不断完善,服务网络终端延伸至村(居)和定点医疗保险服务机构。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达1714万人,城乡各类居民可在基层公共服务机构享受便捷的一站式服务。

  “十一五”时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取得的突出成绩,为“十二五”时期的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积累了有益经验。第一,必须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只有坚决和自觉地在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中谋划推进,才能保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科学发展、快速发展。第二,必须坚持把以人为本、改善民生作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只有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就业、社会保障和工资收入等切身利益问题,不断改善民生福祉,才能保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得到最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拥护和全力支持。第三,必须坚持解放思想,先行先试。只有与时俱进,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攻坚克难,才能有效解决和妥善处理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收入分配、劳动关系和人事制度等领域不断出现的新情况、新矛盾和新问题,推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实现跨越式发展。第四,必须坚持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只有以“民生为本、人才优先”为主线,结合区域发展不平衡的特点,分类指导、量力而行,通过集中力量落实每个阶段的工作重点来推进其他工作,才能保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第五,必须坚持夯实基础,提升能力。只有不断增强干部能力素质、大力推进各项基础建设、加强部门之间和系统上下的协调配合,才能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各项业务的顺利开展提供坚实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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