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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机械化管理局关于开展2011年农机购置补贴大检查大回访活动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机械化管理局关于开展2011年农机购置补贴大检查大回访活动的通知
(桂农机办〔2011〕165号)


各市农机局:

  今年以来,在全区农机系统和生产企业、经销商的共同努力下,目前全区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基本使用完成。为了切实做好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确保政策执行不走样并扎扎实实落到实处,经研究决定开展2011年农机购置补贴大检查大回访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检查大回访的内容:

  (一)检查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是否真正落实,补贴机具是否真正到位。

  (二)检查农机部门是否有违反国务院“三个严禁”、 农业部“八个不得”、“五个严禁”和自治区“五个不准”、“七个坚决禁止”的情况。

  (三)检查补贴产品生产企业、经销商是否违反自治区“八个不得”的情况。

  (四)检查经销商落实“三公开”和补贴产品质量、售后服务情况。

  (五)核查补贴农户与机具是否相符,是否存在转卖、倒卖补贴机具等情况。

  (六)征求购机者对农机部门工作方法、工作态度、工作质量以及补贴政策的意见和建议。

  二、活动安排

  (一)自查自纠(11月30日前完成):各市、县(市、区)农机部门自查有无违反国务院“三个严禁”、 农业部“八个不得”、“五个严禁”和自治区“五个不准”、“七个坚决禁止”的情况。各厂家一级经销商负责组织所属二级经销商开展自查自纠,要对二级经销商的申报记录逐家逐户核实,防止虚报、重报,不符合条件的予以清退;要对应退未退补贴款的购机户逐一登记,在县(市、区)农机部门的监督下,及时、足额将补贴款退还给购机户。

  (二)组织抽查(12月7日前完成):各县(市、区)对辖区内的补贴对象进行抽查,水稻联合收割机、水稻插秧机、农用挖掘机、甘蔗装载机、简易保鲜储藏设备、动力机械、茶叶加工机械、果蔬加工机械、粮食烘干机等和单机补贴额在3000元以上的补贴机具抽查率在50%以上,其他机具抽查率在20-30%。抽查采取电话抽查和实地查看相结合方式,电话抽查比例不超过40%。要认真做好抽查工作记录。

  (三)整改总结(12月14日前完成):针对大检查大回访活动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制定整改方案,落实部门和人员及时整改,发现违纪违规的及时进行查处,农民利益受到损害的要核实责任方,帮助农民维护自身合法权利。县(市、区)农机部门总结农机购置补贴大检查大回访活动报市局,市农机局汇总上报自治区农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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