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度开放型经济工作排名考核办法的通知

  当年度新批世界500强企业(以浙江省商务厅认定口径为准)投资的项目,总投资在3000万美元及以下的,每家加3分;总投资在3000万至5000万美元(含5000万美元)的,每家加5分;总投资在5000万美元以上的,每家加8分。
  (注:以上均需完成工商登记注册)
  当年度入围省科技厅公示并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称号的,每家加3分。
  (4)创新利用外资方式,推进民企嫁接外资
  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根据国家发展战略及自身发展需要到境外上市。以境外上市后募集的资金在我市设立外资项目或增加投资的,每起加5分。
  鼓励外资以并购方式参与我市民营企业的改组、改造和兼并重组。外资并购项目每个加1.5分。
  (5)重视做好“以外引外”,鼓励企业做大做强
  凡当年度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增资项目合同外资达到当年完成合同外资30%的,得基本分8分,未达到的,按比例得分;超过30%的,每超1%加0.2分,最高加分不超过2分。
  以上项目含全部为商贸市场类使用的房地产项目、会展中心房地产项目、酒店宾馆类房地产项目,不含住宅(公寓)及底层有店面的住宅(公寓)类房地产项目。
  (6)优化投资环境,促进外资健康发展
  当年度批准减资项目的合同外资减资额超过当年合同外资总额5%的,每增加1个百分点,减1分,最高减分不超过5分。
  未按规定程序审批有无形资产出资的外资项目,除已统计的数据予以剔除外,每发生1起减1分。
  外商投资企业发生负面影响较大的环保、投诉或其他事件,每发生1起减2分。
  (二)利用外资先进开发区
  原则上按湖州开发区、长兴开发区、德清开发区、安吉开发区、南浔开发区、吴兴工业园区、德清工业园区、太湖度假区当年度完成的实到外资绝对额排名,取前三名为年度市利用外资先进开发区。
  鉴于太湖度假区的功能定位,在外资年度考核时给予1:1.3的调整系数。
  (三)利用外资先进个人
  按当年度完成的实到外资绝对额排名,取前若干名招商人员为年度市利用外资先进个人。
  (四)外商投资优胜企业
  按当年度外商投资企业完成的纳税总额排名,取前若干名为年度市外商投资优胜企业。
  二、服务外包
  (一)服务外包工作先进县区
  依据当年度下达的服务外包计划指标,对德清县、长兴县、安吉县、吴兴区、南浔区、湖州开发区按当年度服务外包指标完成情况和工作推进情况,实行计分考核。取考核综合得分前三名为年度市服务外包工作先进县区。
  (二)考核内容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