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十二五”及2011年节能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十二五”及2011年节能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
(皖政[2011]76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安徽省“十二五”及2011年节能综合性工作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安徽省人民政府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四日

安徽省“十二五”及2011年
节能综合性工作方案

  “十二五”时期是我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将进一步加快,能源需求刚性增长,资源环境约束突出,节能工作形势严峻。为确保实现“十二五”节能约束性指标,构建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

  (一)总体要求。以节能增效为主线,强化目标约束,把降低能源消耗强度与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相结合,形成推动转型发展的倒逼机制;以调整产业结构为主攻方向,发展节能产业、建设重点节能工程、推动技术进步,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以发展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为突破口,优化能源消费结构;以自主创新为动力,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和政策导向的作用,加快建立以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全社会共同推动的工作格局,确保完成节能目标任务。

  (二)主要目标。到2015年,全省单位生产总值能耗比2010年下降16%,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达到6%左右,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1.5亿吨标准煤左右。

  2011年,全省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下降4%,黄山市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下降2.5%以上,其余各市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下降4%以上。

  二、重点任务

  (一)强化节能目标责任。

  1. 科学分解节能目标。强化能耗强度下降指标约束,采取因地制宜、分档安排的方式,将全省“十二五”节能目标分解落实到各市、各有关部门。各市、各有关部门要把节能目标纳入本地区、本部门“十二五”规划和年度计划,进一步分解任务,细化落实。

  2. 强化节能目标监测预警调控。加强全社会能源消费量和用电量监测,完善节能统计、监测、评价指标体系,科学量化工作目标;建立、健全工业、建筑、交通、公共机构、商业等重点领域能源统计制度,实施节能季度会商分析制度,发布半年、全年的全省及各地节能目标完成情况晴雨表;制定“十二五”预警调控方案,适时启动分级预警调控响应。

  3. 健全节能目标监督管理。将日常节能检查、监察与专项检查、督查相结合,重点检查各市和有关单位落实国家和省节能政策情况、工作进展情况和年度目标责任完成情况;对完成进度不理想的地区和重点用能单位,约谈政府主要负责人或重点用能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检查中发现的违反节能法律、法规、政策的行为公开曝光,依法严肃查处,严格追究责任。

  4. 加强目标责任评价考核。修订节能考核实施办法,制定节能目标评价考核奖惩管理办法,完善考核程序和内容,将节能工作落实和目标完成情况作为对各地和部门领导干部综合评价的重要内容,公开考核结果。

  (二)推进产业结构和能源消费结构调整。

  5. 加大落后产能关停并转力度。建立健全我省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机制,根据国家产业政策要求,明确我省年度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内容,不断加大电力、钢铁、有色、化工、造纸、印染、水泥等高耗能、高污染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力度,确保完成国家下达的淘汰落后产能工作任务,推动我省工业行业技术水平全面提升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

  6. 改造升级传统产业。围绕钢铁、冶金、电力、石化、建材、纺织等传统产业的节能技术需求,加快节能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的推广应用,提高传统产业能源利用效率。

  7. 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启动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千百十工程,以领军企业为主体,以核心重大项目为抓手,着力完善产业链和产业集群。重点促进节能环保装备、节能产品、废弃物资源化和产品再制造、新能源、新能源汽车等产业快速发展,力争节能环保产业率先形成千亿元规模。

  8. 加快能源消费结构优化。提高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大力发展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水能、核能、浅层地能等新兴能源,鼓励支持可再生能源建筑一体化应用。

  9. 加强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严格执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建立健全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与审查体系,完善节能评估机构备案制度和节能专家库,把节能评估和审查作为项目审批的前置条件,从源头上遏制能源消费过快增长。

  (三)实施重点节能工程。

  10. 重点节能改造工程。围绕热电联产、能量系统优化、余热余压利用、锅炉改造、建筑节能、交通节能、绿色照明等,谋划和推进一批节能重大项目建设。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和财政节能资金支持,发挥省全社会节能专项资金引导作用,支持工业、建筑、交通、商业、农业、公共机构等重点行业和领域实施节能改造。

  11. 节能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实施重点行业节能共性、关键技术及重大技术装备产业化示范项目。对具有一定基础的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半导体照明、再生资源等节能效果好、应用前景广阔的关键技术和核心部件,采取建立产业化基地等形式,加快产业化推广。重点支持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半导体照明产品应用、再制造等示范工程建设,推动重大节能技术产品规模化生产和应用。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