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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驻甘肃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关于试运行增值税退税审批管理信息系统的通知

财政部驻甘肃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关于试运行增值税退税审批管理信息系统的通知
(财驻甘监〔2010〕19号)


甘肃省财政厅、各市(州)、省直管县(市)财政局、各相关退税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增值税退税审批及管理工作,提高退税工作质量和效能,根据财政部《关于试运行一般增值税退税审批管理信息系统二期的通知》(财监便[2010] 7号)要求,现将甘肃省增值税退说审批管理信息系统试运行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运行时间。从2010年3月1日起,甘肃省增值税的退税审批工作开始使用财政部统一开发的信息系统二期软件系统。

  二、系统软件及操作手册等资料的获取。鉴于该软件系统使用单位众多,和今后需通过网络渠道实现软件升级的要求,为便于系统的后期维护,各有关单位可以采取以下两种方式获取软件系统及操作手册等资料。

  1.登陆财政部驻甘肃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门户网站(http://www.mof.gov.cn/bennyzhu_gansu)上的“通知通告”或“办事指南-增值税先征后退审核指南”栏目下载使用。

  2. 登陆财政部监督检查局外网网站(http://www.mof.gov.cn/jiandujianchaju)上的“在线服务”栏目下的“信息化系统技术支持平台”链接,登录该网站自行下载使用。

  三、申报和审核中的数据传递。各单位在使用该软件系统时,要树立服务意识,牢记保密职责,做好协调沟通,确保数据传递的顺畅衔接。

  1.申报企业在报送纸质材料时,应一并报送相关电子数据。

  2.数据通过拷盘的方式传递,不得通过互联网传递。

  3.考虑到该软件系统目前是在试运行过程中,对于确实不具备报送电子数据的申报企业,由增值税退说初审的财政部门负责录入并上报。

  在试运行期间,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切实做好系统的试运行工作。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我办及软件公司联系,联系方式如下:

  甘肃专员办一处:罗廷义王迎庆,联系电话:0931-8477794  0931-8477466

  中科达奥软件开发公司:

  夏晓辉,联系电话:010-68552701,010-68552732

  屠 晟,联系电话:010-62651128或010-62651182转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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