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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省外来珠海人员专业技术资格确认工作的通知

  注:1.此表一式2份,用A4纸双面印制,其结构、字体、字号不予改变。资格确认后1份存入个人人事档案,1份存放申报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
  2.此页由申报人如实填写,单位人事部门核实;工作情况小结不少于500字。
  3.何种方式来珠海指:(1)单位调入;(2)军队转业安置;(3)个人自主创业择业。

现工作单位人事部门考核意见

承担工作项目

 

完成情况及评价

              

(公章)

                负责人:       年  月  日

 

档案管理部门核实

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指导)部门核实意见

主管(业务归口管理或

 

         

(公章)

年  月  日

区县人社局核实

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资格

确认

机关

确认

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注:1.此页由人事(职称管理)部门填写;
  2.人事档案由我省政府人社部门批准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挂靠管理的,由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在档案管理部门核实栏加具核实意见,加盖公章。
  3.资格确认机关确认意见栏,应明确加具同意或不同意确认什么专业什么资格。

  附件2:
  成建制划归珠海市管理的国家部委(军队)驻珠海单位人员
  (  )级专业技术资格确认申报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贴照片处

身份证号码

 

何时何院校何专业毕业

 

现从事何专业

技术工作

 

现工作

单位名称

 

何时在现

单位工作

 

申请

确认

情况

专业技术资格名称

评委会名称

评审通过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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