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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举办湖州市第七届运动会的通知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举办湖州市第七届运动会的通知
(湖政办发〔2010〕11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和《全民健身条例》,大力弘扬北京奥运精神,全面检阅近年来我市体育事业发展的成果,加快“体育强市”建设步伐,激励广大干部群众不断开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局面,经市政府研究,决定于2011年5月至10月举行湖州市第七届运动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
  本届运动会既是对我市竞技体育和群众体育工作水平的一次检阅,也是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和群众精神风貌的一次集中展示。办好本届运动会,对推进全民健身运动、提高我市竞技体育水平、增强人民体质,必将起到积极作用。为切实加强对赛事筹备和组织工作的领导,市政府成立湖州市第七届运动会筹备(组织)委员会(见附件1),具体负责协调各项筹备和组织工作。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荣誉感,把组织参加本届运动会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确保本届运动会取得圆满成功。
  二、统筹协调,精心组织
  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湖州市第七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见附件2)要求,明确目标,落实责任,积极动员,认真做好各项组织协调工作。要积极参与全市竞技体育和群众体育贡献奖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评选活动。要以本届运动会的举办为契机,广泛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全民健身运动,精心组织策划各类体育活动,进一步掀起全民健身热潮。本届运动会由市体育局牵头,负责筹备、组织和管理工作;各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通力协作,在参赛经费、安全保卫、接待服务、宣传报道等方面给予支持。
  三、积极备战,文明参赛
  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正确对待预定的目标任务,认真组织做好备战的各项工作。要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科学训练,及时研究解决运动员训练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全力支持运动员提高竞技水平。要进一步加强安全教育,落实安全责任,强化安全措施,确保训练、参赛安全顺利进行。要切实强化保障,为运动员训练、参赛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要严格遵守赛风赛纪和赛会规程,严把运动员资格关,严禁使用违禁药物,做到干干净净参赛,堂堂正正夺牌,赛出风格,赛出水平,以优异的比赛成绩和良好的精神风貌推动我市体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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