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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镇江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11-2015年)实施意见

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镇江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11-2015年)实施意见
(镇政办发〔2011〕207号)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企事业单位:

  国务院颁布《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06-2010-2020年)》(下称《科学素质纲要》)和我市在全省率先出台《镇江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06-2010年)实施意见》以来,各地、市有关部门和市全民科学素质教育基地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纪念中国科协成立5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围绕“跨越发展,创新驱动,绿色增长,和谐共享”的奋斗目标,每年组织实施百项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实现了大联合大协作;通过命名全民科学素质教育基地和基础工程实施,推进了科普资源共建共享;通过编写《全民科学素质教育导读》、编著出版科普图书、摄制科教片、创作和演出科普文艺节目,丰富了科普教育资源;通过全市的共同努力,未成年人、农民、城镇劳动者、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等重点人群的科学素质明显提高,有力促进了科学发展观在全市的树立和落实。

  “十二五”期间是我市建设更高水平小康社会,推动跨越发展与苏南其他市同步实现现代化的关键时期,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增强城市可持续发展能力、建设创新型城市,迫切需要大力提高全民科学素质。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1-2015年)》(国办发〔2011〕2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十二五”期间经济科技、人才等发展的战略目标、任务与措施,特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政府推动、全民参与、提升素质、促进和谐”的指导方针,围绕“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安全健康、促进创新创造”的工作主题,以提升服务能力为核心,以资源共建共享为抓手,以服务基层为着力点,完善工作和保障机制,实现科学技术教育、传播与普及的公平普惠,进一步加强领导,加大投入,开拓创新,加大科学技术教育力度,丰富科技传播和普及的渠道,推动重点人群科学素质行动,不断提高全民科学素质。

  二、总体目标

  为适应“十二五”期间镇江建设更高水平小康社会、全面推进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到2015年,使科学发展观得到全社会的深入贯彻落实,重点人群的科学素质得到全面提升,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公共服务能力大幅提升,公民科学素质建设机制更加完善,公众获取科学技术知识渠道进一步拓宽,对科学技术的态度更加理性和科学,处理实际问题、参与公共事务的能力进一步提高,使全市公民具备基本科学素质的比例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三、实施组织

  由镇江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全市《科学素质纲要》的实施工作。陈建设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张伟清和市科协党组书记、主席赵振祥任副组长,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农办、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农委、市民政局、市科技局、市住建局、市卫生局、市环保局、市文广新局、市人口计生委、镇江工商局、市供销社、市气象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市社科联、市农科所、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市委党校(市行政学院)等部门的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科协,设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办公室主任由市科协分管领导担任;副主任由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科协、市农委、市民政局、市科技局等部门的分管领导担任,办公室成员由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相关处室负责同志担任。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和镇江新区管委会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贯彻纲要的实施意见,并成立专门领导小组,负责本地区纲要实施的组织领导工作。

  四、主要任务及行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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