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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9年度财税系统先进集体的决定

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9年度财税系统先进集体的决定
(黄政〔2010〕14号)


  2009年,全州各级财税部门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和州委十届七次、八次全体会精神,紧紧围绕全州经济工作大局,依法理财、依法治税,加大收入组织力度,优化支出结构,努力推进财政改革,较好地保障了教育、“三农”、医疗卫生等重点支出需要,圆满完成了年度目标任务,有力地支持了全州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快速发展。同时,在财税工作中涌现出了一批先进单位。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州人民政府决定,授予州财政局、州国家税务局、州地方税务局“2009年度全州财税系统先进集体”称号,并予以奖励。
  一、对在组织财政收入、合理调度资金方面取得较好成绩的州财政局奖励人民币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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