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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南宁市开展文明环境卫生联合检查评比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第一组:由市创城办负责牵头,组长:莫瑄(市文明办副主任),成员:市创城办3名业务骨干,市委督查室、市城乡清洁办、市创卫办各1名业务骨干参加。

  工作职责:主要负责做好检查“窗口”行业规范化服务、文体活动与文体设施、市民文明行为(文明交通)、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与管理)、公共安全等工作。

  第二组:由市城乡清洁办负责牵头,组长:刘正华(市城管局副局长),成员:市城乡清洁办3名业务骨干,市政府督查室、市园林局、市创城办、市创卫办各1名业务骨干参加。

  工作职责:主要负责做好检查市容市貌、公共设施与公共交通、公共场所秩序(主要大街和重点地区面貌)、市民文明行为(公共场所),以及县、乡镇文明环境卫生等工作。

  第三组:由市创卫办负责牵头,组长:卢世伟(市爱卫办副主任、市创卫办副主任),成员:市创卫办3名业务骨干,市绩效办、市创城办、市城乡清洁办各1名业务骨干参加。

  工作职责:主要负责做好检查农贸市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饮食生产经营单位、居民社区、建筑工地、经营性公共场所及“五小”行业等工作。

  三、评比标准

  按照《首府南宁城区、开发区文明环境卫生“每月一评”考评标准》、《首府南宁城区、开发区乡镇文明环境卫生“每月一评”考评标准》和《首府南宁县、乡镇文明环境卫生“每季一评”考评标准》进行考评。

  四、评比方法

  各检查小组每月采取定期或不定期方式,对各城区、开发区(含各随机抽查一个乡镇或乡镇型的办事处)进行检查评比;每季度由市城乡清洁办牵头负责对各县(含各随机抽查一个乡镇)进行检查评比。

  五、工作要求

  (一)各检查小组于每月第四周的第二个工作日集中到市创卫办,汇总和权重检查数据,研究处理要督办的问题。

  (二)市城乡清洁办于每季度第三个月第四周将检查评比结果报送市创卫办,以便及时上报市领导。

  (三)“每月一评”、“每季一评”的检查评比数据和相关督办函件经市领导审核后,于下月(季)初报送市及各县(区)、开发区四家班子领导,并将各城区、开发区文明环境卫生月考评结果,城区、开发区乡镇文明环境卫生月考评结果和各县、乡镇文明环境卫生季度考评结果在《南宁日报》上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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