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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安市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考评暂行办法的通知

  (四)政策解读信息。各地、各部门应密切关注全省和地方性文件法规以及市里重要政策的制定和实施情况,根据职能和范围主动报送权威性解读稿件。政策解读信息不得简单摘抄文件内容,一般应在文件出台或实施后的一个月内报送。信息被市政府办公室信息处采用的,每条计10分,经信息处上报被省政府门户网站采用的,每条加10分。
  (五)专题专栏信息。各地、各部门应主动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阶段性重点工作、当前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热点问题、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策划制作专题专栏。专题专栏被市政府门户网站采用的,每个计10-20分,被省政府门户网站采用的,每个加10-20分。根据专题专栏日常维护与信息更新情况,每年计10-50分。鼓励各部门报送有自身工作特色的专题专栏信息。
  (六)在线访谈。各地、各部门应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工作重点、当前群众关注的焦点问题,积极开展在线访谈活动。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做在线访谈的,应按季度报送访谈计划,并至少提前一周确定访谈提纲、发布访谈预告;在本单位网站做在线访谈的,需提前报送访谈链接。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举办图文在线访谈,主要负责人参加的,每次计30分,其他负责人参加的,每次计15分;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举办视频访谈,主要负责人参加的,每次计40分,其他负责人参加的,每次计20分;在本单位网站做在线访谈且被市政府门户网站链接的,每次计10分。
  (七)在线调查。各地、各部门应围绕市委、市政府重要工作部署和自身重点工作,开展网上调查活动,为决策提供参考。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开展在线调查的,每次计3分,被省政府门户网站链接的,每次加5分;提供调查情况分析报告或解读的,加10分。
  (八)意见征集。各地、各部门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工程项目,在决策前要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并以适当方式反馈或者公布意见采纳情况。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开展意见征集的,每次计5分,被省政府门户网站采用的,每次加10分;提供意见征集反馈报告或政策制定情况说明的,加10分。
  (九)网上直播。市里举办的重大活动、召开的重要会议要进行网上直播,并主动向市政府门户网站报送。网上直播应与现场活动同步进行。网上直播被省政府门户网站链接的,图文直播每次计10分,视频直播每次计20分。
  (十)新闻发布会。各地、各部门在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作主发布,并由市政府门户网站视频直播的,每次计30分;参加市政府新闻发布会回答提问的,每次计10分。举办的政府新闻发布会、新闻通气会、记者招待会等形式的新闻发布活动,被省政府门户网站链接的,每次加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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