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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要求置换棋子湾大头角国家重点公益林的函

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要求置换棋子湾大头角国家重点公益林的函
(昌府函[2010]174号)


海南省林业局:

  2009年11月24日,省政府批准了我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昌江黎族自治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的批复》(琼府函[2009]170号)要求,“编制城乡建设、交通、水利、旅游等相关规划,应当与《规划》协调衔接”。经调查,昌化镇棋子湾大头角有230.04亩国家重点公益林地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被规划为旅游建设用地;有217.69亩国家重点公益林地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在被规划为林地的同时,被规划为旅游有条件建设区。两类块地面积共447.73亩,地上现状为人工木麻黄树林。为使国家重点公益林规划与我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一致,我县拟对该国家重点公益林地进行置换。拟置换为国家重点公益林的林地位于国营红林农场27队西南面山岭(石碌镇鸡心村南面),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规划为林地,面积447.73亩,土地权属为国营红林农场,林木权属为县属国有,树种为天然幼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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