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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江黎族自治县开展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五)加强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县国土部门根据我县实际制定宣传方案,要采取电视、广播、报刊、互联网等多种手段,通过新闻报道、宣传图书、画册、宣传栏等多种宣传方式,大力宣传开展土地卫片执法检查的相关政策依据、目的、任务、工作安排、重要意义和作用。通过广泛深入开展宣传活动,提高各部门对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理解和配合,努力营造全社会重视和支持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良好舆论氛围,进一步实现“以图管地”,充分发挥卫片执法检查在发现和查处土地违法违规行为上的重要作用,有效遏制土地违法违规行为,更加规范我县土地管理秩序,促进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利用土地。

  (六)依法查处,严肃问责。

  我县要切实落实省政府1月21日下发的《关于建立土地执法共同责任制度的通知》(琼府[2010]6号)要求,对卫片执法检查中发现的土地违法问题,由县政府统一组织,各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共同查处,确保做到核实一宗,整改查处一宗。对立案查处的案件,要严格按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及我省的有关规定,依法、依规、严肃及时作出处理,做到既处理事又处理人。对依法应当追究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的违法责任人,必须严格依据15号令和《国土资源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移送涉嫌国土资源犯罪案件的若干意见》(国土资发[2008]203号)的有关规定处理。违法案件立案、查处和处罚处理到位情况将被作为验收的主要内容。

  八、有关要求

  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的数据上报使用新版《土地卫片执法检查信息系统》,以地块为单位填写各项批地、用地信息后,系统将自主生成符合要求的各项数据报表。我县要严格按照上级通知要求,按时完成检查工作,上报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情况报告和相关数据。其中,工作情况报告除客观反映检查情况外,还要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提出相应的对策和建议。对未能按照规定时间进度完成工作的,将予以通报批评。在开展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期间,县国土环境资源局要在每周四及每月底要将工作进展情况书面上报省国土环境资源厅。

  报送工作情况及数据同时采取纸质报送和电子报送两种方式。纸质报送一式三份,直接报省国土环境资源厅执法监察局。电子报送使用《土地卫片执法检查信息系统》通过网络直接报送省国土环境资源厅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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