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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州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州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穗府办〔2011〕44号)


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广州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年)》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教育局反映。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四日

广州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
(2011-2013年)

  学前教育是终身学习的开端,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为推动我市学前教育科学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我省学前教育发展的实施意见》(粤府〔2011〕64号)和省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发展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粤府办〔2011〕30号)等文件的精神和要求,结合广州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发展现状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我市学前教育稳步发展。学前教育规模不断扩大,2010年底,全市共有幼儿园1532所,在园幼儿总数34.27万人(其中非本市户籍幼儿13.62万人,占在园幼儿总数的39.75%)。入园率逐年提高,“十一五”期间,全市学前三年(3-5岁)儿童毛入园率一直保持在98%以上,基本满足了适龄幼儿的入园需求。学前教育整体质量不断提高,初步实现了以示范性幼儿园建设为核心的园际互动、优势互补和资源共享。启动了农村幼儿园“镇村一体化”管理模式的试点工作,促进了农村学前教育的规范、快速发展。

  随着广州经济社会迅速发展和人口的不断增长,人民群众对学前教育的需求不断增长。相对于这种日益增长的需求,我市学前教育发展也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困难和问题。政府对学前教育的投入不足,城乡发展不均衡,制约了学前教育的和谐发展。部分公建配套幼儿园未实现按小区规模足额同步规划、建设和交付使用,适龄幼儿好入园、入好园的矛盾日趋凸现。特殊儿童学前教育率有待进一步提高。部分公办幼儿园教职员编制尚未核定,民办幼儿教师社会保障尚未完全落实、收入水平不够高、素质不够高。学前教育的保障机制、管理体制不尽完善,不利于学前教育的健康发展。学前教育总体质量落后于我市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发展水平,成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工程的薄弱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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