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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更换“张家口市行政审批办公室”和“张家口市行政服务中心”印章的通知
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更换“张家口市行政审批办公室”和“张家口市行政服务中心”印章的通知
(政办字[2011]13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察北、塞北管理区委员会,高新区管委会,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市直属单位,市政府各部门:
为便于工作,张家口市行政审批办公室和张家口市行政服务中心自发文之日起启用新的防伪印章,原有印章同时作废,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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