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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关于开展2010年文化市场统计年报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关于开展2010年文化市场统计年报工作的通知


本市有关文化市场经营单位:

  为及时了解和掌握2010年度文化市场发展规模和经营状况,根据文化部统一部署,本市文化市场统计工作现已开始,请你单位按照以下要求做好报表填写和上报工作:

  一、统计对象

  (一)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网络文化经营单位;

  (二)持《营业性演出许可证》的演出经纪机构;

  (三)具有连锁经营资质的网吧连锁企业;

  二、统计时间

  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

  三、统计表类型及填写要求

  (一)统计表类型

  1、《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基本情况年报》,填报对象为网络文化经营单位;

  2、《演出经纪机构基本情况年报》,填报对象为演出经纪机构;

  3、《文化市场连锁经营机构基本情况年报》,填报对象为网吧连锁企业;

  统计表详见附件,电子版可在市文广影视局网站政务公告内查询并下载http://wgj.sh.gov.cn。

  (二)报表填写注意事项

  1、各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本企业实际情况,按照统计表内各指标间的逻辑关系和平衡关系填写,请注意有关经营指标的计量单位为“千元”;

  2、统计表请用蓝色或黑色水笔填写,字迹清晰,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上报。

  四、上报时间及方式

  (一)上报时间

  2011年1月24日至1月31日

  (二)上报方式

  报表上报方式可选择邮寄或发电子邮件。

  1、邮寄:请寄至市文广影视局市场处,地址:北京东路2号,邮编:200002,信封上请注明“2010年统计表”;

  2、电子邮件:发送邮箱地址为:cxl@scrft.com,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的统计表必须是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否则视为无效报表。

  特此通知。

  附件:1、《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基本情况年报》(略)

  2、《演出经纪机构基本情况年报》(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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