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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同意举办“2011年中国无锡人才智力交流大会”的批复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同意举办“2011年中国无锡人才智力交流大会”的批复
(苏人社函[2011]413号)


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你局《关于举办“2011年中国无锡人才智力交流大会”活动的请示》收悉,根据《人才市场管理规定》(人事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第4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力资源市场司授权,经审核,同意举办“2011年中国无锡人才智力交流大会”。希望你们严格按照《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第505号令)、《关于规范人才招聘会管理改进人才招聘服务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94号)、《江苏省人才招聘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预案》(苏人通[2008]224号)等精神,认真做好交流会的各项管理和服务工作,切实落实安全保障措施,力争把本次交流活动办成一次全国性人才交流盛会,促进人才的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交流会结束后,请认真总结,形成书面材料于15日内报省厅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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