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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7-2009年度依法行政工作先进单位和政府法制工作先进个人的决定

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7-2009年度依法行政工作先进单位和政府法制工作先进个人的决定
(桓政发〔2010〕1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县直各部门:
  2007-2009年度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以及政府法制工作者认真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深入落实依法行政责任制,有力地推进了依法行政工作和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显著成绩。为表彰先进,进一步推动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县政府决定对2007-2009年度依法行政工作先进单位和法制工作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一、先进单位(7个,各奖励2000元):
  桓仁镇政府;古城镇政府;县水务局;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八卦城街道办事处;县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局;县城镇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二、通报表扬单位(12个,各奖励800元):
  八里甸子镇政府;北甸子乡政府;二棚甸子镇政府;雅河乡政府;华来镇政府;县风景旅游管理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城乡规划建设局;县残疾人联合会;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县农村经济发展局;县经济贸易局。
  三、先进个人(15名,各奖励300元):
  姜 全(八里甸子镇政府)
  张玉彬(北甸子乡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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