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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景宁畲族自治县千峡湖生态度假旅游项目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景宁畲族自治县千峡湖生态度假旅游项目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景政办发〔2011〕8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管理区,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加快推进千峡湖生态度假旅游项目建设,经研究,决定成立景宁畲族自治县千峡湖生态度假旅游项目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叶金堂

  副组长:翁伟荣

  张雄文

  雷李木

  成 员:梅振伟(县府办副主任)

  潘利海(千峡湖开发管理处副处长)

  叶 峰(县农办主任)

  余晓军(县发改局局长)

  季晓伟(县财政局局长)

  严伟华(县旅游局局长)

  蓝木宗(县民宗局局长)

  刘万民(县农业局局长)

  林 敏(县林业局局长)

  沈才忠(县水利局局长)

  吴剑锋(县建设局局长)

  陈丽海(县交通局局长)

  陈丽成(县国土局局长)

  胡克森(县环保局局长)

  夏雪松(县文广出版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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