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推荐浙江省“751”地质找矿专家委员会专家的通知
(浙土资厅函〔2011〕1004号)
省地勘局、浙江煤炭地质局,有关地勘单位:
为了充分发挥专家在地质找矿工作中的技术咨询和参谋作用,提高决策的科学性,更好地实施“751”地质找矿工程,实现我省地质找矿新突破,经研究,拟组建浙江省“751”地质找矿专家委员会。现就专家推荐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委员会的组成
专家委员会由25位相关专家组成,主要是长期从事矿产勘查工作的地质、矿产、物探、化探、实验测试、水文及经济等方面的专家。
二、专家的基本条件
(一)政治思想素质好,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事业心强,坚持原则,作风正派。
(二)熟悉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的相关政策法规和浙江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情况,熟悉地质勘查工作规范规程和技术标准。
(三)具有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有较高的专业技术素养,是省内地学相关学科或本单位的主要技术骨干。
(四)具有15年以上矿产勘查领域相关专业工作经验;其中地质矿产专家具有担任10年以上野外勘查工作技术负责的经历,目前仍从事地质找矿工作。
(五)身体健康,本人自愿。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
三、推荐要求
请各单位严格按照专家条件进行推荐。推荐单位应对专家信息的真实性进行认真审查,在《专家推荐表》中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遴选确定
省国土资源厅根据被推荐人的专业特长、工作经验等进行遴选,确定入选专家名单。
请于2011年9月5日前将专家推荐表报送省国土资源厅地勘处,并同时发送电子邮件至784444517@qq.com。
联系人:胡开明,联系电话:0571-88877316
二○一一年八月二十六日
附件:
浙江省“751”地质找矿专家委员会专家推荐表
基
本
情
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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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
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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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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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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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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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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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学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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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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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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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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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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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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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专业技术工作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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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专业技术工作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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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推荐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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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章)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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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国土资源厅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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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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