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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切实加强2011年“五一”期间旅游安全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切实加强2011年“五一”期间旅游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旅游局,各旅游企事业单位:
  按照国家旅游局、市委市政府的相关工作要求,为确保全市旅游行业的安全与稳定,维护首都良好的旅游环境,营造安全、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抓好贯彻落实。各区县、各单位要针对今年“五一”假期的特点,认真部署和落实“五一”期间各项旅游接待服务和安全保障工作,加强领导,明确目标,突出重点,落实责任,一是强化各旅游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安全投入、管理、培训等工作要求;二是在各区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切实履行旅游部门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协调和监管职能;三是落实领导责任制,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深入一线加强督导,及时解决各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要逐级分解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不断完善各项旅游活动的安全保障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做好相应的安全防范工作,切实做好“五一”期间的旅游安全工作。
  二、突出预防,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和景区秩序整治专项行动。一是继续加强旅游安全生产体系建设,认真落实星级饭店、A级景区和旅行社的安全管理规范;二是加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演练,提高防范拥堵踩踏、防火防爆等应急处置的能力;三是继续深入开展旅游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企业要会同相关主管部门监督整改,及时将检查结果和隐患情况上报市旅游委;四是逐步建立和完善旅游预警监测评估体系,严格落实旅游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制度。
  三、加强检查,全力以赴,认真做好各项安全防范工作。各区县、各单位要了解并认真分析今年旅游行业安全形势,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结合今年“五一”假期的特点,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各星级饭店重点检查消防系统、电器设备、锅炉、高压容器、电梯、消防疏散门和通道、应急照明灯等重点部位,完善安全生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各A级旅游景区必要时要控制游客流量,增加售票窗口,加强警力,增派工作人员和保安等措施,确保各种游乐设施、牵引索道、缆车、滑道等重点部位和大型设备设施正常运转,山区地区要认真做好春季森林防火工作,防止发生涉及旅游企业和游客的火灾事故;各旅行社要高度重视游客的交通安全,必须使用合法的有旅游运营资质的车辆和专业司机,要对司陪人员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切实提高司陪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防止发生旅游交通事故。
  四、强化节日值班制度,及时上报相关信息。“五一”期间,各区县、各单位要坚持节日值班制度,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保证有一名领导干部在岗带班,保证安全信息渠道畅通。各旅游企业一旦发生旅游突发事件,要按照《北京市旅游突发事件报告制度规定》的相关要求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并迅速实施应急救援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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