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国际和平日纪念活动暨东北亚发展论坛沈阳市筹备工作方案的通知
(沈政办发〔2011〕74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11国际和平日纪念活动暨东北亚发展论坛沈阳市筹备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八月二十五日
2011国际和平日纪念活动暨东北亚发展论坛沈阳市筹备工作方案
由中国人民争取和平与裁军协会、中国民间组织国际交流促进会、中国国际交流协会、中国和平发展基金会、中国人民对外友好协会、中国人民外交学会、联合国驻华系统、辽宁省政府主办,我市政府与省外办承办,以“让世界听到你的声音-共享和平与发展”为主题的2011国际和平日纪念活动暨东北亚发展论坛(简称论坛),定于9月21日至9月24日在沈阳举办。为筹办好此次活动,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内容
(一)论坛新闻发布会。9月20日在黎明国际酒店举行。
(二)论坛招待会。9月20日在沈阳皇朝万鑫国际大厦举行。
(三)论坛开幕式。9月21日在辽宁人民会堂举行。
(四)颂和平艺术展。9月21日在鲁迅美术学院举行。
(五)和平公园揭幕仪式。9月21日在沈北新区举行。
(六)和平颂文艺演出。9月21日在辽宁大剧院举行。
(七)东北亚发展论坛。9月22日在辽宁大学举行。
(八)“走进沈北”活动。9月22日在沈北新区举行。
(九)2011中国沈阳生物医药及节能环保专利技术对接洽谈会暨亚洲生物技术商务对接会。9月22日至23日在沈阳科学宫举行。
(十)第五届中国东北亚(沈阳)进出口商品博览会。9月22日至25日在辽宁工业展览馆举办。
(十一)专项考察与重点项目对接活动。论坛活动期间,根据与会嘉宾的构成情况,结合我市产业发展和招商引资工作实际,组织与会嘉宾开展专项考察和重点项目对接等经贸活动。
二、责任分工
(一)市外办负责论坛的综合协调及相关会务工作;负责招待会、东北亚发展论坛、专项考察与重点项目对接等活动的策划、组织和实施;负责东北亚国家的前政要、有关国家驻华使节的接待,以及有关国家和地区的政府官员、城市代表的邀请和接待工作;负责论坛期间的礼宾协调和安排工作;负责协调口岸单位做好论坛活动期间与会嘉宾的通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