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芷江侗族自治县工业发展奖励暂行规定》的通知

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芷江侗族自治县工业发展奖励暂行规定》的通知
(芷政办发〔2010〕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中央、省、市在芷各单位,有关企业:
  《芷江侗族自治县工业发展奖励暂行规定》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实施。

  二○一○年四月六日

  芷江侗族自治县工业发展奖励暂行规定

  第一条 根据市委“大干新三年、再创新辉煌”的工作要求和县委“率先发展、和谐发展、协调发展”的发展思路,为调动全县“大干工业年”的积极性,鼓励工业企业做大做强,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设工业招商奖、项目建设奖、企业技术改造奖、目标奖、税收贡献奖、上市奖、新进规模企业奖、企业技术创新奖、节能降耗奖等9个奖项。
  工业招商奖:对引进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且固定资产投资在1000万元以上(不含水电站、矿产开采)工业项目的引资单位或引资个人进行奖励。其中:1000万元以上至5000万元以下的按0.5%奖励;超过5000万元(含5000万元)以上的部分按0.4%奖励。外来投资者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新建工业企业,实际固定资产投资额在1000万元以上至5000万元以下的,按其所缴土地出让金的20%奖励给企业;实际固定资产投资额在5000万元(含5000万元)以上的,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奖励企业,奖金最高不超过其所缴土地出让金的60%,用于企业基础设施建设。
  项目建设奖:对投资3000万元以上、投资5000万元以上、投资1亿元以上且按期按质竣工投产的重点工业项目,分别奖励项目业主3万元、5万元、10万元。
  企业技术改造奖: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并经核准备案,固定资产投资500万元以上的重点技术改造项目,对企业购置生产性设备的部分,按当年实际发生利息的80%对企业进行补助或贴息。贴息期以实际贷款时间为准,最长不超过一年。单个项目贴息最高限额30万元。
  目标奖:年主营业务收入达2亿元的重点企业,奖励1万元;年主营业务收入达5亿元的重点企业,奖励2万元;年主营业务收入达10亿元的重点企业,奖励5万元(上一个档次奖励一次,退档再上不予奖励)。
  税收贡献奖:年上交税金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且比上年增长30%以上的,按增长数地方所得部分的30%奖励。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