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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民防办公室关于印发《2010年上海市民防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


  (三)以巩固宣传阵地为抓手,充分发挥大众传媒的舆论引领作用。市、区县民防办要继续发挥大众传媒在民防法制宣传教育中的重要作用,不断巩固和扩大宣传阵地,创新宣传形式,提升民防法制宣传教育效果。要充分发挥移动电视、区域有线电视、新闻网站、政府公务网站等传播媒体的舆论引领作用,通过知识竞赛、问卷调查、新闻报道、网民互动等多种形式,逐步树立起上海民防工作“贴近生活、贴近基层、贴近市民”的良好公益形象。市民防办将继续抓好以东方明珠移动电视为主要平台的法制宣传,年内完成4部民防法制电视公益短片的制作、投播。在与“市民信箱”等长期合作单位的基础上,积极寻求与“新浪网”、上海教育电视台、地铁广告系统等媒体的合作,不断拓展民防法制宣传阵地。各区县民防办要充分利用市民防办制作的各类宣传资料,主动寻求同级宣传部门的协助,通过区域有线电视、社区宣传栏、街头电子广告屏等途径,扩大民防法制宣传教育的普及面。

  (四)以民防法律法规为内容,深入实施民防“法律六进”工作。要继续把《人民防空法》、《上海市民防条例》以及《民防工程建管办法》、《防空警报管理办法》和24号令等民防专业法律法规规章,作为长期面向社会开展民防法制宣传教育的主要内容,着力推进落实法制宣传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的“法律六进”活动。市和各区县民防办要抓住承担全市应急科普教育、社区应急教育等职能的有利机遇,紧密结合社区民防建设、学校(党校)民防教育等工作,将民防法律知识与防灾减灾技能的普及紧密结合,深入开展全方位、多领域的民防法制宣传教育。各区县民防办要根据本单位、本地区的实际,积极参加各类法制巡讲活动,大力向同级人大和政府领导、相关委办局宣传民防部门的法定职责,不断提高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对做好民防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力度。

  二、全面总结,深入调研,认真做好“五五”验收及“六五”启动工作。

  (五)认真开展民防“五五”普法规划验收准备工作。市民防办要以完善机制、总结经验、推出典型为重点,认真对照本市和民防系统“五五”普法规划的要求,采取基层调研、座谈交流、问卷调查等多种形式,认真听取社会各界和基层单位的意见建议,仔细梳理民防“五五”普法以来,各项工作制度、措施的落实情况。市和各区县民防办要及早启动民防“五五”普法总结工作,认真整理相关资料、台帐,全面总结本单位在开展面向社会宣传和推进内部普法的成果和经验。总结工作应于今年5月底前完成,为迎接全市和各区县的检查验收奠定扎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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