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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东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对湟水河河道采砂进行全面整治的意见

海东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对湟水河河道采砂进行全面整治的意见
(东署办[2009]99号)


民和、乐都、平安、互助县人民政府,行署有关部门:

  湟水河是沿岸人民群众生存发展的生命河。近年来,由于湟水河道违规采砂,河砂乱堆乱放,致使河道行洪受影响,河堤安全受威胁,生态环境遭污染。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境内湟水河干流河道的管理,保障河道堤防安全和行洪安全,发挥河道综合效益,现就湟水河道整治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湟水河道采砂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一)采砂现状。湟水河流经我区平安、互助、乐都、民和四县,境内长134.8公里,建有防洪堤岸31.8公里。近年来,随着湟水河沿岸国家重点工程、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实施和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加快,砂石用量逐年增加,尤其是河道砂石开采成为热点。经有关部门调查,湟水干流平安县小峡口至民和县下川口段河道现有砂石场23家,其中11家为河道管理范围内采砂并进行砂石加工,12家为河道处取旱砂运至河边耕地洗砂加工,其中:1家为河道外自家耕地内取砂并运至河边自家耕地洗砂加工,1家在河边耕地进行石子破碎加工。23家砂石场中,海东水务局管辖段6家,皆为河道管理范围内采砂并进行砂石加工;平安县管辖段1家,为河道管理范围内采砂并砂石加工;乐都县管辖段9家,其中2家为河道管理范围内采砂并进行砂石加工,6家为河道外取旱砂运至河边耕地洗砂加工,1家为河边耕地石子破碎加工;民和县管辖段7家,其中2家为河道管理范围内采砂并砂石加工,1家为河道外自家耕地取旱砂再运至河边自家耕地洗砂加工,4家为河道外取旱砂运至河道边耕地洗砂加工。

  这23家砂石场中,5家办理了河道采砂许可证、采矿许可证和环境影响报告审批,在海东水务局管辖的小峡桥至白马寺桥段;6家只办理了河道采砂许可证,主要在乐都、民和段,1家只办理了采矿许可证,11家未办理任何行政许可手续,其中乐都段7家、民和段4家。这些砂场共安置农民工207人,其中:下岗职工9人。河道管理范围内11家砂场采砂量每年达6.7万m3,现存原料还有10万余 m3在砂场堆放;旱砂采洗砂量每年达5.8万m3,现存原料还有8万余m3在砂场堆放。

  (二)主要问题。

  1、违规采砂,秩序混乱。在湟水河道采砂的部分采砂户存在无视法律法规,乱采滥挖,不服从管理的问题。个别村、社及村干部、农户私下将河滩地(林地或耕地等)租赁给他人开挖采砂。有近一半采砂户属于外面采砂运至河边耕地或河滩地洗筛加工,运来的砂石随意堆放,占用部分河道,未及时恢复残留沟坑和清理堆积物,影响了河道的行洪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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