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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订盘锦市甲型H1N1流感防控应急预案的通知(2010)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订盘锦市甲型H1N1流感防控应急预案的通知
(盘政办发〔2010〕12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辽滨沿海经济区,辽河口生态经济区,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修订后的《盘锦市甲型H1N1流感防控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年十二月十五日

  盘锦市甲型H1N1流感防控应急预案

  一、启动条件

  我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甲型H1N1流感病例,疫情有扩散趋势的,启动本预案。

  二、指挥机构与职责

  市政府成立应对甲型H1N1流感工作指挥部,负责领导、指挥、协调、调度全市应对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市应对甲型H1N1流感工作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和工作组。

  (一)市应对甲型H1N1流感工作指挥部及其主要职责

  总指挥由市长担任,副总指挥由主管副市长、盘锦军分区副司令员、市武警支队支队长担任,成员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卫生局、市委宣传部、市政府办公室、市经信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交通局、市服务业委、市外事办、市工商局、市旅游局、市物价局、市畜牧兽医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沈阳铁路局锦州车务段、盘锦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港口与口岸局、市邮政局负责人组成。

  市应对的指挥部主要职责:

  1.组织研判甲型H1N1流感疫情发展趋势,研究决定全市防控甲型H1N1流感疫情的应对措施和相关政策,根据疫情趋势及专家会商意见,决定是否启动预案。

  2.组织和指导指挥部成员单位以及疫区政府迅速开展疫情防控工作,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3.协调驻盘部队参加疫情防控工作。

  4.根据疫情需要,请求省卫生厅派出专家组指导疫区疫情防控工作。

  5.迅速收集疫情信息,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疫情及防控情况。必要时,向省政府报告疫情情况。

  6.把握疫情信息宣传报道口径,及时向社会公布防控工作情况。

  7.检查全市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措施落实情况,协调解决疫情防控中的重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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