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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大运河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工作方案的通知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大运河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工作方案的通知
(洛政办〔2011〕116号)


老城区、瀍河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洛阳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各有关单位:

  《洛阳市大运河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八月二十四日

  洛阳市大运河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工作方案

  为积极推进我市大运河相关遗产点的保护、展示和申遗工作,根据国家、省关于大运河整体保护和联合申遗工作统一安排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大运河整体保护和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改善大运河文化遗产及其环境景观的保护现状,深入发掘、展示我市大运河文化遗产的宝贵价值,积极推进我市申遗工作深入开展,为福民强市战略实施、打造国际文化旅游名城、建设中原经济区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工作目标

  通过大运河相关遗产点的保护、展示和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工作,实现大运河遗产的世代传承和永续利用,丰富洛阳历史文化名城内涵,提高古都的文化品位和国际影响力,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推动文化旅游产业融合发展,全面提升我市城市功能和品位,服务于社会公众,推动我市经济和社会科学发展。

  三、主要任务

  (一)保障编制规划

  在国家、省文物局的指导下,聘请高水平的规划编制单位编制《洛阳市大运河遗产总体保护规划》,完成含嘉仓遗址、回洛仓遗址2处申遗点以及通济渠(隋唐洛阳城段)的详细保护规划。

  牵头单位:市文物管理局

  完成时间:2011年8月底前

  (二)环境综合整治

  实施含嘉仓遗址、回洛仓遗址周边环境整治工程,拆除遗产点本体及其周边不协调建筑物,以保护含嘉仓遗址、回洛仓遗址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实施部分运河故道的治理提升工程;征用含嘉仓遗址、回洛仓遗址本体及其周边区域土地,以保证保护展示建设项目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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