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0年度支持经济发展优秀金融机构的通报
(十政发〔2011〕2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2010年,各金融机构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解放思想,锐意进取,开拓创新,为全市经济跨越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为激励先进,更好地调动金融机构支持全市经济发展的积极性,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鼓励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绩效考评奖励暂行办法》,经研究,决定对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等做出突出贡献的金融机构、中国农业银行十堰分行等优秀金融机构、中国人民银行十堰市中心支行等特殊贡献单位通报表彰,并予以奖励。
希望受表彰的金融机构发扬成绩,再接再厉,继续为促进全市经济金融跨越式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发挥金融在现代经济中的核心作用,大力支持金融产业做大做强做优,推动经济金融互动双赢,共同发展。
附件:2010年度支持经济发展优秀金融机构奖励方案
二○一一年八月十七日
附:
2010年度支持经济发展优秀金融机构
奖励方案
一、突出贡献金融机构
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 奖励25万元
二、优秀金融机构
中国农业银行十堰分行 奖励10万元
中国工商银行十堰分行 奖励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