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清理街巷长期停放废旧机动车辆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
(市政办发〔2011〕141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西安市清理街巷长期停放废旧机动车辆专项整治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八月二十四日
西安市清理街巷长期停放废旧机动车辆专项整治方案
目前,本市部分废旧机动车辆在街巷长期停放,占用城市公共资源,影响道路畅通和城市环境,形成安全隐患。为了给市民群众提供更加便利和舒适的生活环境,经市政府专题会议研究,决定自2011年8月25日至10月25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清理街巷长期停放废旧机动车辆专项整治活动,特制定整治方案如下:
一、目的意义
在全市开展清理街巷长期停放废旧机动车辆专项整治活动,既是结合我市实际、改善城市环境容貌的一项基本举措,更是顺应社会发展、加快建设西安国际化大都市的必然要求。全市各有关部门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引,齐心协力,通过扎实开展此次专项整治工作,使我市街巷附近市民群众出行更加便利,交通秩序更加顺畅,城市容貌更加靓丽,生活环境更加舒适。
二、组织机构
为了加强对全市清理街巷长期停放废旧机动车辆专项整治活动的组织领导,确保专项整治活动取得实效,成立西安市清理街巷长期停放废旧机动车辆专项整治活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建政 市政府秘书长
副组长:焦维发 市政府副秘书长
吕 强 市城管执法局局长
王海玲 市公安局副局长、交警支队支队长
成 员:蒋少宁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白正谊 市法制办副主任
吕恒军 市商务局副局长
刘晓民 市财政局副局长
强院省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刘希顺 市城管执法局副巡视员
王 翔 市城管执法局督查二处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市清理街巷长期停放废旧机动车辆专项整治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办公室设在市城管执法局,办公室主任由吕强同志兼任,副主任由王翔同志担任。
三、阶段划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