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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城市规划区内违法建筑集中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城市规划区内违法建筑集中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德办函〔2011〕150号)


旌阳区政府、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级各部门:
  《城市规划区内违法建筑集中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一年八月十七日

  市规划区内违法建筑集中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化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一步规范我市城乡建设活动,制止违法建设行为,提升城市人居环境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德阳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在城市规划区内乱搭乱建的通告》的规定,市政府决定,从2011年7月至2012年8月,在德阳市区范围内开展违法建筑集中整治行动,依法对规划区内的违法建筑实施清理和拆除,为确保违法建筑整治行动有力有序有效开展,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广泛发动群众,统一认识,采取有力措施,构建和完善长效工作机制,依法查处违法建设行为,拆除违法建筑,巩固示范市创建成果,进一步提升城市形象,美化城乡人居环境,打造绿色宜居城市。
  二、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规划区内违法建筑整治集中行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市区违法建筑整治工作的协调、检查和督办。
  组 长:邓国建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肖龙溪 副市长
  杨恩林 副市长
  梁晓军 副市长
  成 员:冯 军 市政府副秘书长
  刘洪庆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
  吴智勇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马 军 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副局长
  李先和 市公安局副局长
  王 箭 旌阳区区长
  李友成 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负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实施市规划区内违法建筑的强制拆除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城管执法局局长刘洪庆兼任。
  三、拆除范围、重点及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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