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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山州人民政府关于授予西昌市西溪乡营盘村等9个行政村“凉山州信用村”荣誉称号的决定

凉山州人民政府关于授予西昌市西溪乡营盘村等9个行政村“凉山州信用村”荣誉称号的决定
(凉府函〔2010〕46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各部门:

  根据凉府办发〔2009〕26号、凉府办函〔2009〕119号和凉府办函〔2009〕201号文件精神,州政府对西昌等7县(市)2009年推荐申报的州级信用村进行了资格审核,同意对西昌市西溪乡营盘村等9个行政村授予“凉山州信用村”的荣誉称号,期限1年(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希望获得荣誉称号的村在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各项工作中积极发挥信用模范带头作用,再接再厉,保持荣誉,努力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为建设美丽富饶文明和谐的新凉山做出更大贡献。
  附件:2010年“凉山州信用村”名单

  二0一0年五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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