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菏泽市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规划纲要(2011―2015年)的通知

  新闻宣传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行业管理职责,加强新闻媒体管理,确保新闻媒体严格把握宣传口径,遵守宣传纪律。
  新闻媒体要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把握舆论导向,围绕当地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工作重点,积极开展宣传教育工作。要加大相关法律法规和金融政策的宣传教育力度,将普及法律常识和经济金融知识作为新闻宣传的重要内容,增强广大群众学法、知法、用法的意识,提高自觉识别、防范、抵御非法集资的能力。
  (三)强化行业宣传。
  各行业主(监)管部门要从行业实际出发,结合本行业非法集资活动的表现形式和特点,将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活动纳入本行业法制宣传教育的重要内容,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教育和风险提示活动。要加强政策宣传和咨询服务,促进社会公众对各行业政策法规及相关知识的了解和认识,增强对非法集资活动的识别和防范能力。要增强政治观念和大局意识,统一宣传口径,正确把握舆论导向,确保宣传工作取得实效。
  (四)加强社会宣传。
  按照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生活的要求,宣传内容要形象具体,通俗易懂,便于群众理解和接受。要采取深入浅出、鲜活生动的宣传方式, 动员、教育、引导群众依法维权,提高广大群众抵制非法集资的自觉性和参与打击非法集资的主动性。
  要针对不同区域、行业和社会群体,有重点地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在广大农村、城市街道社区、学校、企事业单位、车站等公共场所设置宣传栏、张贴宣传画,向非法集资案件高发地区和敏感人群发放宣传手册;在各类媒体增加广告时段和版面,集中式投放公益广告;通过在公共显示屏上滚动播放宣传标语口号,手机发送公益短信等方式进行风险提示。每年要组织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不断巩固和扩大宣传成果。
  (五)加强警示教育。
  有关部门要将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活动作为法制宣传教育的重要内容,采取各种有效方式,运用反面典型,开展警示教育。通过“以案说法”,运用非法集资典型案例制作警示教育宣传片、案例汇编等宣传资料,深刻剖析犯罪分子投机心理,揭露犯罪伎俩,全方位、多角度地揭示非法集资的本质和危害,提高社会公众的警惕性。通过公开审结一批案件,惩治一批犯罪分子,形成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活动的高压态势,震慑犯罪,教育社会公众自觉远离非法集资。
  (六)加强广告监管。
  加强广告的审查和管理,遏制涉嫌非法集资广告的传播,净化媒体环境。
  广告发布单位要增强广告审查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加强对广告从业人员的管理和业务培训,提高对涉嫌非法集资活动广告的识别和审查能力,拒绝发布涉嫌非法集资活动内容的广告,及时停止发布相关违法广告。
  广告监管部门要加强对新闻媒体广告的监督,建立广告日常监管和监督协作机制,依法查处非法集资广告。
  (七)注重网络引导。
  充分发挥重点新闻网站及商业网站在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利用互联网广泛、快速、互动性强的优势,做好网上宣传教育工作,警示网民提高警惕,增强投融资风险意识。要密切关注网上相关舆情信息,及时发现利用网络进行的非法集资违法犯罪活动,依法封堵、删除有关网站和有害信息。
  (八)创新方式方法。
  结合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不断研究和探索宣传教育的新形式和新方法。要重视工作创新,不断提高工作效率,推出更多社会公众喜闻乐见的宣传产品,努力扩大宣传覆盖面,增强宣传效果。要充分利用“民主法治示范村”“法治城市”、“学法用法示范单位”、“全国法制宣传日”等各级各类普法教育平台,积极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要把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作为“送知识下乡”的重要内容之一,为基层群众提供面对面的互动式教育。要经常开展网络征文、知识竞赛等活动,多种形式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
  (九)搞好教育培训。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