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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东地区行政公署关于促进金融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意见

海东地区行政公署关于促进金融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意见
(东署〔2010〕34号)


各县人民政府,行署各部门: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是现代经济运行中最基本的战略资源,在支持经济发展,调节经济结构,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近年来,海东地区金融业不断发展壮大,为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但总体而言,海东地区金融业发展相对滞后,与经济社会发展还不相适应,为进一步推动金融业持续、健康、安全发展,加快全区工业化、城镇化、市场化进程,促进跨越发展、绿色发展、和谐发展、统筹发展,充分发挥金融对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推动作用,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金融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中央关于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安排部署,确立海东地区金融业发展的战略地位,优化金融生态环境,加快改革创新步伐,强化金融监管,优化金融服务,完善金融市场体系,发展壮大金融机构,增强金融业对经济的支撑力和渗透力,提高金融要素集聚水平和配置能力,维护海东地区金融稳定和安全,充分发挥金融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优化产业结构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现代化建设中的重要作用,促进海东地区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二)发展目标。

  1.金融业对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率不断提升。到2015年,金融业增加值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2%以上。

  2.银行业金融机构规模稳步扩大。到2015年底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存款达到400亿元,存款年均增速保持在20%以上;各项贷款达到200亿元,贷款年均增速保持在30%以上。设立5家以上村镇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和小额贷款公司,争取青海银行、交通银行等金融机构在我区设立分支机构。

  3.资本市场快速发展。充分利用股票、债券、基金等多种融资工具,实现直接融资的突破。到2015年,力争实现以青海青稞酒公司为代表的2家企业上市,融资额达到20亿元以上。

  4.保险业保持较快发展。到2015年,全区保费收入达到1亿元,保险密度达到220元/人,保险深度达到3%。

  5.融资性担保机构稳步发展。整合地县担保平台,完善全区担保体系,做大做强青海鑫融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到2015年,全区融资性担保机构在保责任余额达到25亿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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