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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应对甲型H1N1流感流行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

  1、领导、协调全县各乡(镇)政府、各有关部门做好甲型H1N1流感流行预防控制和医疗准备工作。

  (1)建立有效的工作机制、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2)制定应对甲型H1Nl流感流行年度准备工作计划;

  (3)加强甲型HlNl流感监测工作和监测系统建设;

  (4)做好医疗救治和公共卫生干预准备工作;

  (5)定期组织甲型HlNl流感防控专家组分析、评估甲型HlNl流感疫情;

  (6)定期对准备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2、组织有关部门,建立甲型H1Nl流感监测信息交流机制和渠道。

  3、及时公布有关甲型HlNl流感(人感染猪流感)监测信息,发出预警,提出相关措施建议。

  (二)各部门职责分工

  为保证防控工作各个环节的衔接、协调、有序进行,成立由县卫生局牵头的“大通县应对甲型H1N1流感联防联控协调小组”,县政府主管副县长任组长,县委宣传部、县卫生局、发改局、经济局、公安局、财政局、交通局、农牧局、教育局、工商局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县监察局、民政局、司法局、人事局、城建局、旅游局、质监局、药监局、妇联为成员单位,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局。

  各成员部门按照高度重视、积极应对、联防联控、依法科学处置的原则,分工负责、协调配合,做好应对预案准备,明确相关职责,落实防范措施,分工负责、协调配合,做好各部门预案。落实相关防范措施,密切跟踪疫情发展,做好疫情研判和风险评估工作。各部门职责分工如下:

  县委宣传部组织广播电视、新闻单位,及时报道县卫生局发布的应对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信息,并积极主动地正确引导舆论,加强宣传报道、危机心理干预和防病知识普及。

  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经济局负责组织应急药品、医疗设备和器械、防护用品以及生活必需品的生产、储备和调度,保证供应,维护市场秩序,保持物价稳定。

  县教育局和妇女联合会组织实施各类学校、托幼机构的控制措施,防止疫情在学校、托幼机构内发生,做好在校(园)学生、儿童和教职工的宣传教育和自我防护工作。

  县公安局密切注视疫情动态和与疫情有关的社会动态,依法、及时、妥善地处置与疫情有关的突发事件,查处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协助卫生行政部门依法落实强制隔离措施。

  县民政局组织和动员社区、村委会力量,参与群防群控。协调做好死亡人员的火化和其他善后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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