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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青海宜化氯碱项目协调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青海宜化氯碱项目协调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大政办〔2010〕34号)


桥头镇、长宁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部门:

  为确保青海宜化氯碱项目顺利建设、投产,经研究决定,成立青海宜化氯碱项目协调服务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李世英(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童智禄(长宁镇党委书记、北川工业园管委会副主任)

  成 员:赵生昕(县公安局副局长)

  薛万革(县城乡建设与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聂文勋(县安监局局长)

  赵国鹏(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穆成贵(县交通局副局长)

  星照华(县水务局副局长)

  白有学(县林业局副局长)

  张延安(县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巩发成(桥头镇人民政府镇长)

  李海军(长宁镇人民政府镇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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