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基本职业卫生服务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大政〔2010〕2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部门:
为提高全县基本职业卫生服务覆盖率和职业病防治工作水平,切实保护劳动者健康权益,根据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扩大基本职业卫生服务试点工作的通知》(卫办监督[2010]16号)精神,决定成立大通县基本职业卫生服务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其成员组成如下:
组 长:李天录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汪成功 县卫生局局长
成 员:宋青海 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李含财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