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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0年度农田基本建设“大禹杯”竞赛优胜单位的决定

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0年度农田基本建设“大禹杯”竞赛优胜单位的决定
(葫政发〔2011〕1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2010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各地区、各部门按照省政府关于深入开展农田基本建设“大禹杯”竞赛活动的要求,多方筹集资金,精心组织,加强领导,使全市农田基本建设得以顺利实施和健康开展,并取得显著成效。一大批农田基本建设工程在抗御特大旱灾中发挥了重要的抗灾、减灾作用,有力地促进了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农村经济的发展,为我市连续14年荣获省农建“大禹杯”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为总结经验,表彰先进,市政府决定授予东辛庄镇人民政府等35家单位“2010年度农田基本建设‘大禹杯’竞赛优胜单位”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在今后的农田基本建设中争取更大的成绩。同时,号召全市各县(市)区、各乡镇要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业结构调整、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稳定增加农民收入,以实现农村可持续发展为目标,强化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为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做出更大的贡献。

  附件:葫芦岛市2010年度农田基本建设“大禹杯”竞赛优胜单位名单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二日

  附件:
葫芦岛市2010年农田基本建设“大禹杯”竞赛优胜单位名单

  一、兴城市

  1、东辛庄镇人民政府

  2、碱厂满族乡人民政府

  3、药王满族乡人民政府

  4、三道沟满族乡人民政府

  5、元台子满族乡人民政府

  6、围屏满族乡人民政府

  7、郭家镇人民政府

  8、四家屯办事处

  9、白塔满族乡人民政府

  二、绥中县

  1、沙河镇人民政府

  2、西甸子镇人民政府

  3、明水满族乡人民政府

  4、李家堡乡人民政府

  5、高岭镇人民政府

  6、范家满族乡人民政府

  7、塔山屯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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