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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建立矿产资源勘查工作进度快报制度的通知

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建立矿产资源勘查工作进度快报制度的通知
(粤国土资地勘电〔2011〕278号)


各地级以上市、各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顺德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广东煤炭地质局、省地质局、省核工业地质局、省有色金属地质局,各有关单位:
  为了全面掌握我省矿产资源勘查工作动态进展情况,加强矿产资源勘查监督管理,省国土资源厅决定建立矿产资源勘查工作进度快报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立矿产资源勘查工作进度快报制度的必要性。针对目前部分探矿权人圈而不探、投入过低及探矿权年度检查、勘查资质管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实行矿产资源勘查工作进度快报制度,有利于各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及时掌握矿产勘查工作动态进展情况,开展统计分析和形势研判工作,强化监督管理,整顿和规范勘查工作秩序,促进矿产勘查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二、矿产资源勘查工作进度快报实行季报制度。季报的内容主要体现资金投入、主要实物工作量、勘查成果等指标数据,依照附表内容逐一填写,主要是上报当季、上半年、全年的各项指标数据,其中全年的指标数据计算起止时间为上一年度的10月1日至当年度的9月30日(与矿产资源勘查项目年度报告起止时间一致),上半年的指标数据计算起止时间为上一年度的10月1日至当年的3月31日。
  三、矿产资源勘查工作进度快报适用主体、范围及报送时间。所有在广东省行政区域内从事矿产资源勘查活动的勘查单位,每季度第一个月10日前,应完成上一季度矿产资源勘查项目进度报表(附件1)的填报工作,经勘查单位项目负责人签章确认并加盖勘查单位公章后,将《××年第×季度基础地质调查完成情况表》、(表1)、《××年第×季度矿产勘查资金和主要工作量完成情况表》、(表2)、《××年第×季度主要矿种新增查明矿产资源储量和新增矿产地情况表》、(表3)、《××年第×季度矿产资源勘查项目勘查投入核算表》、(表4)、《××年第×季度矿产资源勘查工作进度汇总统计表》(表5)纸质资料及相应标准格式的电子资料报送项目所在地的县(市、区)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各县(市、区)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将表5汇总整理后,于每季度第一个月20日前报送地级以上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各地级以上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汇总整理后,按表5填写内容(含电子资料)于每季度第一个月月底前报送省国土资源厅。其中,第二季度第一个月(4月)均需同时加报《××年度上半年矿产资源勘查工作进度汇总统计表》(表6),第四季度第一个月(10月)均需同时加报《××年度全年矿产资源勘查工作进度汇总统计表》(表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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