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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城口县明通镇等7个乡镇垃圾收运系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城口县明通镇等7个乡镇垃圾收运系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渝发改环〔2011〕1157号)


城口县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审批城口县明通镇等7个乡镇垃圾收运系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城发改委文〔2011〕301号)收悉,为改善城口县明通镇等7个乡镇垃圾收运现状,完善城镇基础设施,提高垃圾收集处理率,根据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的评估意见,经研究,同意新建城口县明通镇等7个乡镇垃圾收运系统工程。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法人:重庆市城口县鼎兴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二、建设地址:城口县明通镇、高观镇、高楠乡、蓼子乡、东安乡、鸡鸣乡、岚天乡。
  三、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新建垃圾转运站7座,购置相应收运设备。近期(2015年)垃圾转运能力65吨/日,远期(2020年)垃圾转运能力90吨/日;采用收集点+压缩转运站模式,垃圾转运至城口县垃圾处理场处理。服务范围为城口县上述7个乡镇。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估算总投资1642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26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24万元,基本预备费149万元。资金来源为争取国家补助资金与城口县自筹。
  五、建设工期: 2012年4月至2012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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