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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县东部新区城镇污水管网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县东部新区城镇污水管网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渝发改环〔2011〕1145号)


开县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审批重庆市开县东部新区城镇污水管网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开发改文〔2011〕355号)收悉。为保护三峡库区水环境,完善城镇基础设施,根据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的评估意见,经研究,同意实施开县东部新区城镇污水管网工程。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法人:开县汉丰湖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二、建设地址:开县东部新区。
  三、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建设污水管网11.73千米,管径DN400-1200。服务范围为开县东部新区。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估算总投资1887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46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52万元,基本预备费171万元,铺底流动资金2万元。资金来源为争取国家补助资金与开县自筹。
  五、建设期限:2011年12月至2012年12月。
  六、招标核准
  招标范围:工程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材料的采购和安装。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由项目法人委托具有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资质的机构进行招标。招标公告在指定媒体上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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