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受理2011年度广东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立项)申报的通知
(粤建市函〔2011〕579号)
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委),佛山市顺德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各有关建筑业企业:
为大力推广应用《建筑业10项新技术(2010版)》,促进我省建筑企业应用新技术提高工程质量和施工效率,增强企业的技术积累和核心竞争力,我厅定于今年9月开始受理2011年度广东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立项)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11年9月1日至10月30日止。
二、申报条件
(一)在我省新开工或在建的建设工程:工程规模大,技术复杂,质量标准要求高,投资到位,社会影响大的房屋建筑、市政工程、铁路、交通、水利等土木工程和工业建设项目。
(二)新开工或在建的建设工程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建设项目应用《建筑业10项新技术(2010版)》六项以上,以及企业根据工程特点采用的若干其他新技术的工程。
2.建设项目应用《建筑业10项新技术(2010版)》某一项(子项)新技术且水平突出的单项示范工程。同等条件下,在建筑节能、节水、节材、节地和环境保护方面起到示范作用的工程项目将优先入选。
(三)目前在建,且三年内可以完成申报的全部新技术内容,使工程整体技术水平达到国内领先或先进水平。
三、申报资料要求
(一)书面材料
1.2011年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目标项目申报汇总表(见附件1)一式两份(盖单位公章)
2.每项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目标项目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按一式5份装订成册(正本1份、副本4份),内容包括:
(1)《广东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申报书》(见附件2);
(2)施工许可证;
(3)拟应用新技术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4)如已应用部份新技术,提供新技术施工过程照片;
(二)电子文档:
1.2011年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目标项目申报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