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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实施遵义市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实施遵义市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遵府办发〔2011〕170号)


各县、自治县、区(市)人民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市直妇儿工委各成员单位,部分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

  《遵义市妇女发展规划(2001-2010年)》和《遵义市儿童发展规划(2001-2010年)》(以下简称“两个规划”)颁布实施十年来,全市各级各部门以及广大妇女儿童工作者,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认真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坚持儿童优先原则,以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积极推进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的实施,全心全意为妇女儿童办好事、做实事、解难事,促进了妇女儿童的全面发展。

  为了弘扬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促进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的实施,推动妇女儿童事业的发展,经研究,决定对获得“遵义市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先进集体”的16个单位和冉隆祥等获得“遵义市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先进个人”的50名同志予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在实施“十二五”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工作中取得更大的成绩。各级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及其成员单位和广大妇女儿童工作者,要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榜样,学习他们开拓创新、奋发有为的优良品质,学习他们真抓实干、求真务实的科学态度,学习他们热爱妇女儿童事业、甘于奉献的敬业精神,为顺利完成“十二五”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促进妇女儿童全面发展而努力奋斗。

  附件:1.遵义市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先进集体名单

  2.遵义市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先进个人名单

  二○一一年八月二十三日

  附件1:
  遵义市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先进集体名单

  市统计局          市卫生局

  市教育局          市财政局

  中共遵义市委组织部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市中级人民法院

  市公安局刑侦支队      市司法局

  市水利局          红花岗区妇儿工委办公室

  仁怀市妇儿工委办公室    赤水市妇儿工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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